国家治理学院教职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23-03-30 10:25:40 已阅读:为了保证学院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教职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根据《西南大学教职员工考勤管理办法》[2022]184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全体教职员工(含临聘人员)。
二、考勤要求
1.专任教师不实行坐班制,但须参加校院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教职员工会议和其他集体活动。
2.专任教师以外的其他人员实行坐班制,坐班制教职员工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
三、请假程序
教职员工因公外出开会、学习、培训等或因私不能正常出勤的,需填写《国家治理学院教职员工请假审批及备案表》,按程序履行请假审批及备案手续。因特殊或紧急情况,不能按时履行请假手续的,可打电话、发信息或委托他人按审批程序请假,事后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四、教职员工当年考勤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评价的参考依据。
五、本办法自2023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国家治理学院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