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南大学国家治理学院委员会关于确定张心怡等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1-12 10:38:54 已阅读:关于确定张心怡等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经国家治理学院研究生第三党支部委员会研究,报学院党委备案同意,确定张心怡等5位同志为发展对象。根据《西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张心怡等同志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发展对象
姓 名 |
性别 |
专 业 |
年 级 |
确定为积极分子时间 |
张心怡 |
女 |
社会工作 |
2023级 |
2024年4月29日 |
丁杰 |
女 |
社会工作 |
2023级 |
2020年2月28日 |
刘婷 |
女 |
社会工作 |
2023级 |
2021年9月20日 |
李元瑾 |
女 |
社会工作 |
2024级 |
2021年3月26日 |
陈露瑶 |
女 |
社会工作 |
2024级 |
2021年9月28日 |
二、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12日——11月18日 (5个工作日)
三、受理意见部门
党委电话:023-68367921 电子邮箱:gjzlxydw@swu.edu.cn
党支部电话:15998960499 电子邮箱:3429195973@qq.com
四、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一)如果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入党条件,请以信函或电话方式向学院党委或研究生第三党支部反映。
(二)反映意见要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具体。
学院党委或有关支部在收到影响组织发展的意见后,将进行认真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由支部研究决定是否作为近期发展的对象。
中共西南大学国家治理学院委员会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