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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学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第二批次)
发布时间: 2026-09-24 21:58   编辑:jwb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关于做好接收2027年推荐免试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细则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依据复试成绩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二、招生专业、计划

实际推免生的拟录取人数和名单以“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最后的确认结果为准。

三、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具体职责包括对本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细化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和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做好复试录取阶段卫生管理工作,保障参加复试录取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负责对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和全覆盖培训;成立复试小组(导师组)并指导其工作;协调、落实复试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并给予必要经费保障。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小组,具体职责包括检查监督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单位的招生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等。

(三)材料审核专家组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从英语水平、学业基础、科研业绩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考评,择优选拔面试人选。

(四)复试专家组

按学科专业成立有研究生指导教师参加的复试专家组,专家组不少于5人。复试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五)应急情况处置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应急情况处置工作小组,主要职责包括考前排查隐患、备好预案,考中快速处置突发、维护秩序等,全力保障复试有序进行。

四、推免生接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具有推免资格的本科培养单位推荐的、具有免(初)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报名和复试安排

(一)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26年9月25日至9月28日(09:00前)

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有意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发送相关材料至469982838@qq.com,填写线上信息采集表:https://odzzaa98.jsjform.com/f/oQI5aT,完成报名信息提交,学院根据报名情况,择优发送复试通知并组织复试。

报名所需提交相关材料如下:

(1)本人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和专业排名证明,须加盖院系或教务部门公章;

(3)本人详细简历(包括本科专业背景、学习科研情况等);

(4)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托福、雅思等英语水平的证明;

(5)其他各种学业能力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要求:文件按照顺序扫描或合并成1个pdf文件且大小不要超过8M。

(二)复试安排

学院在材料审核后,将及时与进入面试学生取得联系并安排专家进行考核。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现场复试。

报到地点:国家治理学院(绩镛楼)二楼教师休息室

报到时间:9月29日15:00-17:00

复试时间:9月30日09:00开始

报到现场告知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

请考生报到时提交相关材料(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西南大学202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自评表及其他证明材料等)并抽取复试顺序。

面试环节由英语面试和专业面试组成,包括专业素质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总成绩为100分,考核分数低于60分为不合格。

面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100分制)*10%+专业面试成绩(100分制)*90%

(三)体检:体检可在拟录取后进行;入学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入学。

六、复试录取

(一)复试成绩不合格、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不予录取。

(二)推免生接收工作,以学生自愿申请为前提,综合衡量,择优录取。考生须在“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完成待录取相关手续,未完成相关手续的学生不能被录取。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三)拟录取名单及复试成绩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公示内容,如需变动,须另行公示7日,并对变动内容作出说明。

七、奖助政策

按照《国家治理学院研究生奖助体系设置及管理办法》执行。

八、申诉渠道

学院纪委联系电话:023-68366357。

九、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联系方式:胡老师 023-68367925 4699828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