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20-10-19 16:57:12 已阅读:

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和规范党务公开工作,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根据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重庆市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所指的党务公开是指学校党委将其实施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党内或者向党外公开。

第三条  党务公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来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党务公开的全过程。

(二)坚持发扬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更好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

(三)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的衔接联动,统筹各层级、各领域党务公开工作,一般先党内后党外,分类实施,务求实效。

(四)坚持依规依法。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法办事,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增强严肃性、公信度,不断提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第四条  学校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全校的党务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加强对各二级党组织、党群部门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考核评价。

第五条  学校党委根据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的保密审查、风险评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舆情分析、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

第二章  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第六条  学校党委应当公开以下内容: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二)重要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

(四)换届选举、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保障党员权利、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以及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情况;

(五)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情况;

(六)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

(七)巡视组进驻、反馈、整改情况;

(八)群众反映强烈的意见建议或网络舆情处理情况;

(九)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应当公开以下内容: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本级党委、上级纪律检查机关工作部署情况;

(二)开展纪律教育、加强纪律建设,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情况;

(三)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四)对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进行立案审查、组织审查和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情况;

(五)对党员领导干部严重失职失责进行问责情况;

(六)加强自身建设情况;

(七)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工作。

第八条  学校党委根据党务与党员和群众的关联程度合理确定公开范围:

(一)领导学校改革和事业发展、涉及全体教职员工生产生活的党务,向社会公开;

(二)涉及党的建设重大问题或者党员义务权利,需要全体党员普遍知悉和遵守执行的党务,面向学校全体党员公开;

(三)涉及特定党组织、党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党务,对特定党组织、党员和群众公开。

第三章  公开的程序和方式

第九条  学校党委按照以下程序及时主动公开:

(一)制定目录。学校党委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并根据职责任务要求动态调整。

(二)审核审批。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公开内容进行保密审查,并从必要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若拟公开内容涉密,须按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批的事项,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三)实施公开。各党群部门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对列入党务公开目录事项,按实施办法即时主动公开。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消或终止,由上级党组织、纪律检查机关批准,报上级党组织、纪律检查机关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对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各级党组织应根据不同情况及时作出答复,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四)收集归档。各党群部门应定期收集整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对署名意见,应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本人。同时,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工作。

第十条  学校党委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时限,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建立分级公开机制。

在校内公开的,一般采取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等方式,在学校官方媒体上公开。为方便查询,各二级党组织应在本单位网站上设立相应的党务公开栏。

向社会公开的,一般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记者采访,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答复问询,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上公开。

“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党务公开网”是学校党务公开工作的集中信息发布平台,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其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党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工作长期公开;年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动态性、阶段性工作分期公开;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即时公开;对于重大事项或复杂问题,根据公开反馈的意见进行完善后,必要时可再次公开。

第十二条  对直接关系广大师生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和网络舆情的党内事项,必须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学校党委办公室备案,必要时可成立风险评估专家咨询委员会。注重党务公开相关信息监测反馈,对引起重大舆情反应的,应当及时报告。发现有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信息,应当及时加以澄清和引导。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党员旁听党委会议、党代表列席党委会议、党内情况通报反映、党内事务咨询、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等制度,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不断拓展党员和群众参与党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第四章  监督与追责

第十四条  学校党委按照要求将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或者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题报告的重要内容。学校党委书记为学校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群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学校党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第十五条  各二级党组织成立党务公开工作小组,由二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组成,二级党组织书记任组长,负责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配备党务公开信息员,负责党务信息的搜集整理与报送。

各二级党组织应参照《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党务公开目录(试行)》制定本单位党务公开目录,报学校党委备案,并按照规定在党内或者向社会公开。同时,严格按照学校党务公开目录要求,及时上报党务公开信息。

第十六条  学校党委应当将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对各二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

学校党委和各二级党组织应当每年向有关党员和群众通报党务公开情况,并纳入民主评议党员范围,主动听取群众意见。

第十七条  学校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由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负责,主要监督检查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专项督查,专项督查可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党建工作考核等相结合。督查情况应当在适当范围通报。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不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党务公开义务的;

(二)未按照规定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等实施党务公开,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党务公开内容严重失实,欺上瞒下、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

(五)对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学校规定的不予公开的信息实施公开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建立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联动机制,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相互配合,统筹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第二十条  本实施办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党务公开目录(试行)》

附件

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党务公开目录(试行)

一级目录

二级

目录

三   级   目   

公开

代码

公  开  内  

 

 

公  开  形  

公开时限

主要责任

单      位

政治建设

上级

决策

落实

1-1-1

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情况

全校师生

文件、党务公开网、简报

即时

党委办公室

1-1-2

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文件、党务公开网、简报

党委

重大

部署

1-2-1

党委常委会研究事项

全校党员

会议、文件、党务公开网

即时

党群工作部门

1-2-2

重要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2-3

党委重要会议决策及落实情况

全校党员

文件、党务公开网

即时

思想建设

理论

学习

2-1-1

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

全体党员

文件、党务公开网

即时

党委宣传部

2-1-2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及落实情况

全校师生

思想

政治

工作

2-2-1

教职工、本科生、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

全校师生

文件、党务公开网

即时

党委宣传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校团委

2-2-2

共青团组织建设和重要活动开展情况

校团委

 

组织建设

领导班子建设

3-1-1

校领导、党委常委、校长助理

分管及联系工作情况

全校师生

文件、党务公开网

即时

党委办公室

3-1-2

校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情况

全校师生

会议、文件、党务公开网

定期

党委组织部

党员队伍建设

3—2—1

党员发展情况

全校党员

会议、文件、党务公开网

年度

党委组织部

3-2-2

年度党费收缴情况和支出情况

3-2-3

党员组织生活开展情况

全校党员

会议、文件、党务公开网

定期

3-2-4

党员权利保障有关情况

特定党组织、特定党员

会议

即时

3-2-5

党内评先评优和奖惩、民主评议情况

全体党员

文件、党务公开网、简报

干部选拔任用

3-3-1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有关情况

全校师生

文件、党务公开网

即时

 

3-3-2

干部的选拔、任用

3-3-3

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情况

作风

建设

联系

服务

党员

、师生

员工

4-1-1

校领导接待日安排

全校师生

会议

年度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4-1-2

校领导联系学院、教学科研骨干、党外人士等安排及落实情况

党务公开网

党委办公室

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统战部

4-1-3

校领导走访、慰问教职工安排及落实情况

党务公开网

定期

校工会

 

纪律

建设

党风

廉政

宣传

教育

5-1-1

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纪检机关工作部署,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会议情况

全体党员

会议、党务公开网

年度

纪委办公室

5-1-2

开展纪律教育、加强纪律建设,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情况

党内

监督

工作

5-2-1

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社会公众

会议、文件、党务公开网

即时

5-2-2

对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进行立案审查、组织审查和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情况

全校二级党组织

会议、文件

即时

纪委办公室

5-2-3

对党员领导干部严重失职失责进行问责情况

制度

建设

规章

制度

6-1-1

学校党委相关文件

全校师生

文件、党务公开网

即时

党委办公室

其他

巡视

工作

7-1-1

巡视组进驻、反馈及整改情况

全校师生

会议、党务公开网

即时

党委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安全

稳定

工作

7-2-1

群众反映强烈的意见建议或网络舆情处理情况

全校师生

会议、党务公开网

即时

党委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7-2-2

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全校师生

会议、党务公开网

即时

党委办公室

党委保卫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