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国家治理学院2021级公共管理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4-03-26 16:36:38 已阅读:

在学校统一安排部署下,学院按照《西南大学本科大类培养及专业分流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西校【2017】527号)文件精神,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2021级公共管理类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大类招生背景下,学院对大类招生的学生均实施“1+3”的分段培养模式,实行厚基础、宽口径分流培养。学生在一年级不分专业,按学科大类统一学习规定的学校平台课程和大类基础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后,于第三学期分流到相应的专业继续学习。专业分流主要依据学生的专业分流志愿、专业招生规模以及学生的第一学期专业成绩排名决定。

 

二、分流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坚持各专业人数相对平衡原则;

3.最优化教学资源的原则:各专业各自填报志愿人数不超过规定的计划规模数,以志愿为准;

4.坚持自愿选择与调剂相结合原则:专业意向人数超过计划规模数,则按照第一学期学科必修课成绩的加权平均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专业归属。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由院长、书记担任组长,由分管本科副院长和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组员由系主任、团委书记、教学秘书和2021级辅导员构成。

 

四、分流专业及计划规模

序号

专业

计划学生规模

1

哲学

36

2

社会工作

40

3

行政管理

64

4

文化产业管理

50

合计

190

 

五、工作流程

1、3月30日前,学院制定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并报学校审批;

2、4月5日以前,公布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并组织宣传和动员;

3、4月10日以前,学生填写《2021级公共管理类专业分流志愿填报表》(见附件一),4月10日下午3:00以前,统一将志愿填报表交至年级辅导员老师处。

4、4月29日,学院根据学生志愿和专业成绩排名情况,按照以下步骤确定专业分流结果:

 ① 如专业意向人数超过计划规模数,则结合志愿填报,依据学科必修课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专业归属。

 ② 如第一志愿申请人数未超过专业计划数,根据学生第二、三、四志愿依次确定学生的专业归属。

5、4月29日-5月3日,对专业分流审批结果进行公示。

6、5月10日前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公布专业分流结果。

 

国家治理学院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