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国家治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5-03-25 15:47:01 已阅读: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4号)、《西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
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突出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察,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
严格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复试工作组织,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三)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
增强服务意识,做好信息公开和考生服务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工作组织管理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职责包括对本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细化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和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做好复试录取阶段卫生管理工作,保障参加复试录取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负责对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和全覆盖培训;成立复试小组(导师组)并指导其工作;协调、落实复试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并给予必要经费保障。
(二)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学院成立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具体职责包括检查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单位的调剂复试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等。
(三)招生复试小组
学院根据学科实际,按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或学科组合成立招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复试小组组长负责本小组复试过程的组织与协调,领导复试小组落实复试基本规范以及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复试过程中的不确定事项。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复试科目命题等工作参照《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规范(试行)》执行。
三、复试准备工作
(一)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1.根据《西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学院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二级学科确定具体复试要求和复试名单。普通计划指标分配和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招生计划数 |
已接收推免生人数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总分 |
010101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4 |
0 |
39 |
59 |
321 |
010102 |
中国哲学(含中国-希腊文明比较专项2个) |
4 |
2 |
39 |
59 |
321 |
010103 |
外国哲学(含中国-希腊文明比较专项2个) |
5 |
0 |
39 |
59 |
349 |
010104 |
逻辑学(含中国-希腊文明比较专项2个) |
4 |
0 |
39 |
59 |
343 |
010105 |
伦理学 |
6 |
0 |
39 |
59 |
321 |
010107 |
宗教学 |
3 |
0 |
39 |
59 |
321 |
010108 |
科学技术哲学 |
4 |
0 |
39 |
59 |
321 |
030300 |
社会学 |
17 |
2 |
40 |
60 |
351 |
035200 |
社会工作(含乡村振兴专项4个) |
56 |
5 |
40 |
60 |
343 |
120401 |
行政管理 |
9 |
2 |
41 |
62 |
345 |
120404 |
社会保障 |
5 |
1 |
41 |
62 |
333 |
1204Z1 |
公共政策 |
7 |
2 |
41 |
62 |
350 |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计划分数线由学校划定,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具体指标分配如下:
专项计划 |
专业 |
指标数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逻辑学 |
1 |
伦理学 |
1 |
|
行政管理 |
2 |
|
社会工作 |
2 |
3.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现场复试。
(二)复试名单公示
复试前,复试名单将在国家治理学院网页公布。网址:http://gjzl.swu.edu.cn/
(三)复试安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报到时间、地点 |
笔试时间 |
笔试 地点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010101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2025年3月30日 上午9:00--12:00 10教501 |
2025年3月30日 下午14:00-16:00 |
10教501 |
2025年3月31日 上午8:30开始 |
具体面试考场及复试顺序报到后公布 |
010102 |
中国哲学 |
|||||
010103 |
外国哲学 |
|||||
010104 |
逻辑学 |
|||||
010105 |
伦理学 |
|||||
010107 |
宗教学 |
|||||
010108 |
科学技术哲学 |
|||||
030300 |
社会学 |
2025年3月31日 上午8:30开始 |
||||
035200 |
社会工作 |
2025年4月1日 上午8:30开始 |
||||
120401 |
行政管理 |
2025年3月31日 上午8:30开始 |
||||
120404 |
社会保障 |
|||||
1204Z1 |
公共政策 |
注:同等学力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生所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准考证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考生携带学生证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带学生证,入学时再检查学历学位证,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者不予报到、注册,取消入学资格)
4.在职人员、非应届考生带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大学学习成绩单及复印件(成绩单必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6.《西南大学2025年硕士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西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自评表》(需手写签名);
7.享受优惠政策考生所需的辅助材料;
8.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各一份;
9.选择提供以下材料:毕业论文、科研能力与水平证明材料、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大学英语四六级、大学英语专业四八级、托福、雅思等)、其它证明综合素质与能力的材料。
说明:冒名顶替、不符合报考条件、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或未按要求签单位意见者均取消复试资格。
(五)考生需于3月28日-30日登陆西南大学财务处网上缴纳复试费,复试费为15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另收100元/人加试费。具体操作步骤参见附件“研究生复试缴费流程图”,缴费时请选择收费单位国家治理学院。
(六)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将体检报告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提交至学院邮箱942119930@qq.com(文件与邮件名:姓名+报考专业+体检报告扫描件),纸质件另行通知时间提交。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工作办法及具体内容
(一)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含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类别 |
考核方式 |
复试内容 |
考核时间 |
占比 |
学术型 |
笔试 |
专业素质和能力 |
120分钟/科 |
50% |
面试 |
专业素质和能力 |
约20分钟 |
40% |
|
综合素质和能力 |
||||
外语听说能力 |
10% |
|||
专业型 |
笔试 |
专业素质和能力 |
120分钟/科 |
40% |
面试 |
专业素质和能力 |
约20分钟 |
50% |
|
综合素质和能力 |
||||
外语听说能力 |
10% |
说明: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复试总成绩为各项考核成绩之和,占综合总成绩的40%,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在复试前须按要求提交《西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自评表》,由学院组织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评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该项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加试要求按已公布的招生简章规定为准。单科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西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核方式为笔试。
(三)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之和,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五、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同一专业参加复试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综合成绩完全相同的考生,按初试第一科目成绩、第二科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如有考生主动放弃的应提供书面申请。
(二)不予录取情况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2)复试成绩<60分;(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4)体检不合格;(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6)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8)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9)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
拟录取名单公示:经西南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后,将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复试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负责、严格自律,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复议制度。学院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四)本单位保留根据生源质量、生源数量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的权利。
(五)监督电话:023-68252369 邮箱:842268546@qq.com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国家治理学院3206办公室
本复试要求及安排最终解释权归国家治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西南大学国家治理学院
2025年3月25日
附件2 西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自评表.doc
附件4 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doc
附件5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