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学院 办公教学楼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3-30 10:15:26 已阅读:为进一步加强办公楼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确保各办公室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办公室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统筹负责本办公室的安全管理。办公室其他人员为第二安全责任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加强自身安全观念。第一安全责任人要定期向本办公室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加强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防范的能力,督促、检查本室人员做好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行政办公室报告。
二、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办公室内要时刻注意用电的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应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前提下,上报部门领导审核批准,以防止火灾、触电等事故发生。
三、要加强防火安全工作。不准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办公室,办公室内不准堆放杂物和焚烧废弃物,公共区域禁止吸烟,保持办公室干净、卫生、整洁,杜绝火苗滋生。
四、要加强防盗安全管理。
(一)工作时间内注意保管好现金、手机及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看到陌生人要过问,发现形迹可疑的人要向行政办公室报告,谨防盗窃案件的发生。如无特殊情况,严禁将非单位人员单独留在办公室。
(二)办公室内严禁大量存放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确实需存放重要档案资料、仪器设备和涉及收费及有现金往来的办公室,必须采取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三)办公楼所有办公室钥匙由行政办公室统筹管理、更换和复制,任何人不得随意复制或转借本办公室以外的其他人员使用。员工离职时应将钥匙交回行政办;钥匙遗失时,应立即向行政办报备。个人办公桌、橱柜的钥匙要随身携带。
五、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要随手关门。每天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闭电灯、电源,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六、定期对办公楼内的门、窗和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如有破损,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修理或更换。其中各办公室内由安全责任人负责,公共场所由行政办负责,专用设备由专人负责。
七、办公室发生盗窃案件或火灾等安全事故时要及时上报。杜绝迟报、漏报的情况发生。发现办公室的门、窗、柜、办公桌被撬被盗时,应保护好现场,立即向校保卫处或派出所报案,严禁任意翻动东西; 发生火灾时,应尽快报警,同时疏散办公室人员,并积极控制和扑灭火灾。
八、对于各种安全事故,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行政处理,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202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