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国家治理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3-01-11 18:41:42 已阅读: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方式,充分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主导作用,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学院深化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方式,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科发展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专家组及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坚持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成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成立招生监督小组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按学科组织成立材料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评价和全面综合考核。
三、招生专业及其计划
学院今年拟招收普通计划人数为9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1人,对口支援计划人数为1人。
具体内容请查阅《西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西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专业目录》和《西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对口支援计划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类别 |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 拟招收人数 |
普通计划 | 01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 010103 外国哲学 010104 逻辑学 010105 伦理学 0101J4 治理学 | 9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 010100 哲学 | 1 |
对口支援计划 | 010100 哲学 | 1 |
四、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在入学报到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三)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视为第一作者)至少公开发表过1篇有一定水平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外语水平应达到下述规定的要求。
1.英语水平应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托福TOEFL≥80/550分;雅思IELTS≥6.0; GRE≥260/1300分;WSK (PETS5) ≥60分;英语专业本科毕业。
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对口支援计划考生特别优秀者外语要求可放宽至CET-4≥425分。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达到要求: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外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者以主译者身份翻译出版过学术著作等(翻译著作不低于1万字);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或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学习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四)身心健康。
(五)报考专项计划博士的考生,还需符合相关领域工作年限等其它条件,具体要求见招生简章。
五、报名
(一)申请人仔细阅读西南大学2023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按要求于2023年1月11日至3月17日,登录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缴费,完整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按要求完成网上信息校验。报名考试费一旦缴纳,不再办理退款手续。网报时间内未支付报名费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二)报名成功后,下载《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确认无误并签字。
六、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需手写补充“本人自述”及“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签字盖章。
2.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样表)
4.学籍学历材料(电子版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学前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提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网上报名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还需提交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或提交能够在入学前取得该认证书的承诺书。
5.硕士阶段正式成绩单原件,用打圈方式标明专业必修课程。
6.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或应届毕业生硕士学位论文详细摘要。
7.代表性学术成果复印件。
中文论文附上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英文论文附上论文全文及检索报告;获奖、结题或作报告需有带本人姓名的证书证明;成果第一作者为导师的,需额外提供经学院签字盖章的第一导师证明。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9.个人陈述。(样表)
包括研究计划、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等,不少于3000字。
10.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样表)
11. 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校级以上学术或综合性个人奖励)。
12. 2023年西南大学国家治理学院“申请考核”类博士考生提交材料汇总清单
13. 专项计划考生按照学校要求提供材料(如有)。
14. 符合报考定向就业条件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为本单位在职在编教学或科研人员、保证其在校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两年的证明材料原件(如有)。
申请材料须全部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材料顺序一并装订成册,在2023年3月31日前用EMS或顺丰快递寄送至西南大学国家治理学院,并在邮件封面上注明“考生姓名+博士申请考核制材料”。
收件人:黄老师、殷老师
邮寄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国家治理学院
邮编:400715
联系方式:023-68254177
请在邮件封面注明“考生姓名+博士申请-考核制材料”。
所有材料(除第12项)必须扫描转成pdf格式,按材料顺序命名(例如01.考生姓名+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02.考生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须在2023年3月31日17:00前送达,过时不再接收。
文件名:考生姓名+报考专业
邮箱:zgy_yanzhao@163.com
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七、材料审核
(一)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
学院将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普通计划按照二级学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按一级学科成立“材料审核评定小组”对材料进行审核评定,重点从外语水平和专业基础两方面全面评价考生,其中专业基础考核包括学业成绩、科研业绩、综合素质三部分。
(二)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形式和评价审核,并给出审核意见,合格者方能参加综合考核。进入综合考核规则如下:
1.按照材料审核标准计算出总成绩,各学科由高到低择优遴选。
2.材料审核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分数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3.材料审核小组根据评定结果,在合格者中按照一定比例,择优推荐参加综合考核人选,报本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
(三)如发现申请者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四)学院完成材料审核工作后,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参加综合考核人选名单,同时公布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具体招生专业计划人数、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
八、综合考核
通过材料审查评价的“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统一进行综合考核。
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需向学院提交核验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
(一)综合考核内容
为科学、公平、公正地进行博士生招生考试的综合考核和录取,我院综合考核成绩采用量化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外语,专业知识,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含思想品德及身心健康)。
(二)综合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进行(视当时疫情情况而定采用网络或现场面试),考生参与综合考核面试总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人。综合考核面试阶段,每位申请人需准备15分钟PPT,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随后进行问答环节。
(三)综合考核成绩
学院根据考核内容确定各部分内容所占权重,结合考核方式,综合评定成绩。
(四)综合考核要加强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可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品德情况。
(五)综合考核工作完成后,将通知考生综合考核结果。
九、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一)拟录取方式
学院在综合评定申请人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普通计划按照二级学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按照一级学科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二)调剂
无合格生源的导师,优先调剂同一二级学科合格生源数大于招生数的导师录取后余下的综合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如考生不同意调剂,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由后面的考生依次递补。
无合格生源,导师也不同意接收调剂生,其招生计划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讨论后分配到合格生源较多的导师名下。
(三)全部录取工作完成后,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及会议讨论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录取:
1.思想品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等身心健康检查不合格者。
3.材料不实、弄虚作假者。
4.其它违规违纪违法者。
入学报到时如出现下列情况,入学资格无效:未在规定入学时间到校报到的;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的;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的。
十、其它
1.专项计划参照本细则执行,根据考生最终考核情况录取。
2.本办法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与联系电话:
招生信息请查询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http://yz.swu.edu.cn/)和学院官网(http://gjzl.swu.edu.cn/)。
咨询电话:023-68254177, 联系人:黄老师,殷老师
办公地点:西南大学国家治理学院3206。
国家治理学院
2023年1月11日
2023年西南大学国家治理学院“申请考核”类博士考生提交材料汇总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