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五”科研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推荐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12-16 15:32:47 已阅读:根据学校社科处《关于开展“十三五”科研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评选推荐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的条件,按照科研业绩突出的要求(十三五期间承担过A1类以上项目或获得过A1类以上成果),拟推荐张彦、郭美云作为“十三五”科研工作先进个人。
特此公示。
公示期限:2021年12月16日—12月18日
受理意见单位:国家治理学院 受理电话:023-68252369
根据学校社科处《关于开展“十三五”科研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评选推荐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的条件,按照科研业绩突出的要求(十三五期间承担过A1类以上项目或获得过A1类以上成果),拟推荐张彦、郭美云作为“十三五”科研工作先进个人。
特此公示。
公示期限:2021年12月16日—12月18日
受理意见单位:国家治理学院 受理电话:023-6825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