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国家治理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 2022-09-26 16:31:56 已阅读: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关于做好接收2023年推荐免试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细则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依据复试成绩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二、招生专业、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人数(名)

01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

1

010102

中国哲学

1

010103

外国哲学

1

010104

逻辑学

2

010105

伦理学

1

010107

宗教学

1

010108

科学技术哲学

1

120401

行政管理

1

1204Z1

公共政策

1

120404

社会保障

1

030300

社会学

5

035200

社会工作

10

实际推免生的拟录取人数和名单以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最后的确认结果为准。

三、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疫情防控预案;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本单位所有参加复试的教师和辅助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研究生招生政策、复试办法、工作程序、评判规则、评判标准和工作纪律,提高复试的专业化水平;指导复试小组的复试工作;协调、落实复试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以及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并给予经费保障。

(二)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具体职责包括:检查监督复试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

(三)复试工作小组

按学科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四、推免生接收条件

(一)政治态度端正,思想意识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违纪行为记录;

(二)本科学习成绩优秀,且获得所在本科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五、复试安排

(一)报名及材料审核

1)加盖学院公章及单位负责人签字的“推免资格证明”原件;

2)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原件;

3)本人学生证、身份证;

4)本人详细简历(包括本科专业背景、学习科研情况等);

5)(如果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如果有)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如果有)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8)(如果有)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西南大学2023年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自评表扫描件(样表见附件一);

以上材料请申请者向学院提交电子扫描件,并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942119930@qq.com。材料(1)扫描后以“申报专业-姓名-推免资格证明”命名,材料(2)-(10)扫描后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以“申报专业-姓名-附件材料”命名)。

提交时间及邮箱:请在92810:00前将推免资格证明与附件材料(PDF文件)打包(命名方式“申报专业-姓名-推免-联系方式”,如,中国哲学-张XX-推免-183XXXXXXXX)压缩发送至邮箱:942119930@qq.com

(二)面试形式和内容

学院采用腾讯会议远程面试系统进行面试,具体安排将通过电话或邮箱通知。

面试环节由英语面试和专业面试组成。

面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100分制)*10%+专业面试成绩(100分制)*90%

1.英语面试:综合考查考生的听力和口语交际能力。

2.专业面试:考查专业和综合能力。

专业面试考生可准备PPT汇报(含个人简介、主修课程情况、完成项目1-2项介绍(若有)、毕业论文(设计)内容或项目内容(若有)、未来计划等)

(三)体检

体检可在拟录取后1015日前进行;入学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入学。

六、复试录取

(一)复试成绩(含单科)不合格、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不予录取。

(二)推免生接收工作,以学生自愿申请为前提,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经复试考核合格申请者,须于20229月底前登陆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提交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要求,学院审核后向申请者发通知,申请人完成待录取相关手续,未完成相关手续的学生不能被录取。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三)复试总成绩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经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七、奖助政策

(一)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全体非在职研究生。

奖励标准:

年级

等级

比例

奖励标准(元/年·人)

一年级

一等

50%

8000

二等

50%

4000

二、三年级

一等

20%

9000

二等

70%

6000

三等

10%

3000

备注:推免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奖学金。

(二)助学金

奖励对象:全体非在职研究生。

奖励标准:6000元/年。

(三)其他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2万元/年;

单项奖学金:2000-4000元/人;

学院奖学金:

考生报考专业与本科专业为同一学科,且本科学校该学科在全国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满足以下条件者,奖励标准如下:

1.学科评估级别为B+及以上,奖励标准5000元/人;

2.学科评估级别为B,奖励标准3000元/人。

八、申诉渠道

学院纪委联系电话:023-68252369

九、其它

(一)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联系方式:

    黄老师殷老师    023-68254177

热忱欢迎全国优秀学子来西南大学国家治理学院学习深造!


附件一.西南大学2023年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自评表.docx